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守旧国家神秘,维护国家的清静和利益,保障刷新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遂举行,制订本法。
第二条国家神秘是关系国家的清静和利益,遵照法定法式确定,在一准时间内只限一定规模的人yuan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实力、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元和公民都有守旧国家神秘的义务。
第四条 守旧国家神秘的事情,实验起劲提防、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神秘又便利各项事情的目的。
第五条 国家保密事情部门主管天下守旧国家神秘的事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事情部门在其职权规模内,主管本行政区域守旧国家神秘的事情。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规模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守旧国家神秘的事情。
第六条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神秘的单元,凭证现实qing况设置保密事情机构或者指定人yuan,治理本机关和本单元守旧国家神秘的一样平常事情。
第七条 在守旧、掩护国家神秘以及改密保进手艺、措施等方面效果显著的单元或者小我私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神秘的规模和密级
第八条国家神秘包罗切合本法第二条划定的下列神秘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议中的神秘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实力运动中的神秘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运动中的神秘事项以及对外肩负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中的神秘事项;
(五)科学手艺中的神秘事项;
(六)维护国家清静运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神秘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事情部门确定应当守旧的国家神秘事项。
不切合本法第二条划定的,不属于国家神秘。政党的神秘事项中切合本法第二条划定的,属于国家神秘。
第九条 国家神秘的密级分为“绝密”、三级。
“绝密”是最主要的国家神秘,泄露会使国家的清静和利益遭受特殊严重的损害;“神秘”是主要的国家神秘,泄露会使国家的清静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神秘”是一ban的国家神秘,泄露会使国家的清静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国家神秘及其密级的详细规模,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划分会同外交、公安、国家清静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划定。
国防方面的国家神秘及其密级的详细规模,由中央军事委yuan会划定。关于国家神秘及其密级的详细规模的划定,应当在有关规模内宣布。
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机关、单元对所发生的国家神秘事项,应当an照国家神秘及其密级详细规模的划定确定密级。
对是否属于国家神秘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事情部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事情部门或者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审定的机关确定。在确定密级前,发生gai事项的机关、单元应当an照制订的密级,先行接纳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应当遵照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划定标明密级。不属于国家神秘的,不应标为国家神秘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神秘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事情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机关、单元对国家神秘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凭证qing况确定保密限期。确定保密限期的详细措施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划定。
第十五条 国家神秘事项的密级和保密限期。应当凭证qing况转变实时变换。密级和保密限期的变换,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限期的机关、单元决议,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议。
第十六条 国家神秘事项的保密限期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限期需要延伸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限期的机关、单元或者其上级机关决议。
国家神秘事项在保密限期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限期的机关、单元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实时解密。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转达、使用、复制、摘抄、生涯和销毁,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制订保密措施。
接纳电子信息等手艺存取、处置赏罚、转达国家神秘的措施,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划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神秘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接纳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元或者其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转达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yuan担任,并接纳须要的清静措施;
(三)在装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生涯。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神秘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遵照前款划定接纳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 属于国家神秘的装备或者产物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生涯、维修和销毁,由国家保密事情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订保密措施。
第二十条 报刊、书籍、舆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书和刊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影戏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保密划定,不得泄露国家神秘。
第二十一条 在对外交wang与相助中需要提供国家神秘事项的,应当an照划定的法式事先经由批准。
第二十二条具有属于国家神秘内容的聚会会媾和其他运动,主理单元应当接纳保密措施,并对加入人yuan举行保密教育,划定详细要求。
第二十三条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神秘差池外开放的其他chang所、部位,应当接纳保密措施,除遵照国家有关划定经由批准外,不得私自决议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规模。
第二十四条禁绝在私人交wang和通讯中泄露国家神秘。
携带属于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划定。禁绝在公共chang所谈论国家神秘。
第二十五条 在有线、无线通讯中转达国家神秘的,必须接纳保密措施。
禁绝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转达国家神秘。禁绝通过通俗邮政转达属于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榨取将属于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转达、寄运至境外。
第二十七条 国家神秘应当凭证需要,限于一定规模的人yuan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神秘,经由批准的人yuan才气接触。
第二十八条 任用经管国家神秘事项的专职人yuan,应当an照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划定予以审查批准。
经管国家神秘事项的专职人yuan出境,应当经由批准任命的机关批准;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以为出境后将对国家清静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元应当对事情人yuan举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事情。
第三十条 国家事情人yuan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神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连忙接纳调停措施并实时陈诉有关机关、单元;有关机关、单元接到陈诉后,应当连忙作出处置赏罚。
第四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则定,居心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神秘,qing节严重的,遵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划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则定,泄露国家神秘,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qing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yuan窃取、密查、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神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密事情部门凭证本法制订实验措施,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yuan会凭证本法制订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1951年6月宣布的《守旧国家神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